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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笙并没有对于父母的记忆,她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这个世界的周瑾几乎就是她心中对于母亲的全部认知。
她靠在这个女人怀中,感觉到她的泪水大颗大颗滴落在她的头顶,温热丶苦涩。
有人心底响起一声叹息。
——其实就「谢朝笙」本身而言,她根本就不配得到这一切。
朝笙尽职尽责,扮演一个生活遭到巨变的娇气千金。
她的身体依然虚弱,精神也日趋萎靡,但在周瑾面前,依然保持着乖巧可爱的笑,依然会露出孺慕的眼神。
但她始终没有去见许云暮。
曾经为她所戏弄的人,事必躬亲照顾她的人,跟在她身后叫她「小姐」的人,才是真正的谢家人,而朝笙是那一只鸠,那一摊泥,想想就很难接受。
在车祸后高达90的好感度,则驱使着许云暮去见朝笙。朝笙没醒的时候,他常常来看她,仅仅只是能坐在她的病床前,许云暮都能感到心安不少——她还在他眼前,还没有离他而去。
但等到朝笙醒了,他反而怯懦了,站在病房外,踌躇着不敢进去。
是的,不敢。
真奇怪,以前朝笙脾气那样坏时,她也没有惧怕过。许云暮一直觉得她像只色厉内荏的猫,扬起了利爪,可肚皮依旧柔软。偶尔一爪子拍下来,说不上痛,反而觉得像撒娇。
但猫也是一种敏感而脆弱的生命。如果察觉到危险,它会立刻离去。
病房中,斜靠在床头假寐的朝笙若有所觉,抬头看向病房外。
她看起来可怜极了,往日光彩照人的容光枯萎,曾让许云暮觉得嫣红如毒苹果的嘴唇毫无血色,眼下有着淡淡的青,脸上丶脖子上,还缠着纱布,像碎了又重新拼起的瓷器。她仍然美丽,却脆弱不堪难追往昔。
许云暮怔怔看着她,手落在门把手上,却怎么都做不到推门而入。
朝笙乌黑澄澈的眼睛看向他,她面无表情,冲他做了一个口型——
恭喜你。
第14章假千金与真少爷(14)
许云暮落荒而逃。
这是他最不愿意见到的一幕。
他怀揣着自己的爱意,煎熬而痛苦的接受了互换的人生,有一瞬间怨恨过,朝笙是如何践踏他的自尊多少年。可回过神来,那些细小的瞬间包围了他。他卑微希求仍能和朝笙一如往昔或者得到她平等的喜欢,但那只只在他面前乖张恶劣的猫,果然更讨厌他了。明明劫后馀生,同生共死的人反倒比以前离得更远。
他这十九年来,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坚定不移,唯有面对朝笙,他患得患失,同时朦朦胧胧地觉得,他们绝无可能。那么骄傲的朝笙,纵然接受了互换的人生,如何还会再看他一眼。
许云暮站在走廊的尽头,半个多月前,江岛市的槭树遍红,梧桐满枝橙黄,那时候他背着朝笙,往楼上走去,呼吸都交错在一起,万籁俱寂,只有温柔的月色照着。
而今放眼望去,只看到萧瑟的枝头零星几片枯叶,北风乍起,是冬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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