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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夹攻,其中一只抬起前爪来抓我的衣领,幸亏它还没来得及伤害我,我就将它的肚子剖开了。它倒在了我脚下,另一只看到它同伙的下场立即就跑,但逃跑时背上也狠狠地挨了我一刀,血涔涔地流了出来。大功告成以后,我慢慢地在床上来回走动以平定呼吸,恢复精神。两只畜生有一条大獒犬那么大,但要灵活、凶猛得多,所以要是我睡觉前解去了皮带,我肯定是被它们撕成碎片吞吃了。我量了一下死老鼠的尾巴,发现差一英寸就有两码长了。老鼠的尸身还躺在那里淌血,我感到恶心,但却没有办法把它仍下床去。我见它还有点气,就在它脖子上猛砍了一刀,这才彻底结果了它的性命。
没过多长时间,女主人来到了房间,见我浑身是血,赶紧跑过来把我拿在她手中。我手指死老鼠,又笑着给她做手势使她明白我没有被伤着。她高兴极了,喊来女佣用火钳夹住死老鼠把它扔到了窗外。接着她把我放到了桌上,我把沾满了血的腰刀给她看,又用上衣的下摆把刀擦干净,然后放回了刀鞘。这时我急不可耐地要做一两件别人无法替代的事情,就竭力让女主人明白要她把我放到地上。她把我放在地上以后,我因为不好意思,只能指指门向她连鞠几躬,此外便没有别的办法来进一步表达我的意思了。这个好心的女人最后好不容易才弄明白我要干什么,就又用手拿起我,走进花园,把我放在了地上。我走到离她约有两百码的一边,打手势请她不要看我或者跟过来,然后躲在两片酸模树叶之间解除了生理上的需要。
我希望可敬的读者能原谅我说这些琐碎的事。在没有头脑的俗人看来,这类事也许显得无关紧要,但它们无疑能帮助哲学家丰富想象,扩大其思想和想象的范围,无论是对于社会还是个人都有好处。这也就是我将这篇游记和其他几篇游记公之于世的唯一目的。我所叙述的都是事实,丝毫没有在学问或风格上炫耀卖弄。但这次航行中的所有情景都给我留下了极其强烈的印象,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之中,诉诸文字时没有漏掉一个重要事件。然而经过严格校订,我还是抹去了初稿中比较不重要的几个段落,怕人家指责我的游记冗长和琐碎。旅行家们常常受到这类指责,可能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第二章
关于农民女儿的描写——作者被带到一个集镇,接着被带到了首都——旅途中的详情。
我女主人有个九岁的女儿,就她的年龄而论,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一手好针线活儿,打扮起娃娃来也是熟练灵巧。她和她母亲想办法做了个临时的小床供我睡觉。摇篮放在一个衣柜的小抽屉里,因为怕有老鼠伤害到我,她们又把抽屉放在一块悬空的吊板上。我和这一家人住在一起的日子里,这就是成为我的床了;后来我开始学习他们的语言,能够让他们明白我的需要,那床也就被改得更加方便舒适了。这小姑娘非常聪明,我只当着她面脱过一两次衣服,她就会给我穿衣脱衣了。
当然,只要她肯让我自己动手,我是从来不会去麻烦她的。她给我做了七件衬衫和一些内衣,用的都是她们那里最精致的布,实际上这些布比麻袋布还要粗。她经常亲手给我洗衣服。她还是我的语言教师,我每指一样东西,她就告诉我在他们本国话里那叫什么。以后的几天里,我就能叫出我所需要的东西的名字了。她脾气很好,身高不到四十英尺,在她那个年龄算个子小的了。她给我起了个名字,叫“格里尔特里格”,全家人都这么叫我,后来全国的人也都这么喊我。这个词和拉丁文里的“nanunculus”,意大利文里的“hommunceletino”,和英文里的“mannikin”
(侏儒,矮子)是同一个意思。我能在那个国家里活下来,主要还得归功于她。在那里生活的时间里我们从来都不分开。我管她叫我的“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意思是小保姆。我如果不在这里敬重地提一下她对我的关怀和爱护,那我真是太忘恩负义了。她值得报答,我也衷心希望我有能力报答她的恩德。可我总担心她会因为我而失去宠爱,尽管我是无辜的,而且也出于无奈。
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邻里们的家中,纷纷开始谈论说我的主人在地里发现了一头怪兽,大小相当于一只“斯没拉克那克”,形状却处处像人。它还能模仿人的一举一动,好像有它自己的语言,也学会了几句他们的话。它用两条腿挺着身走路,性情驯良,懂礼貌,怎样指挥他,他就怎样去做。它长着世上最漂亮的四肢,面孔比贵族家中三岁的女儿还要白嫩。有一个农民,就住在附近,他是我主人的一位特殊的朋友,特地来拜访,并想弄清事情的真相。我主人立即把我拿了出来放到桌上,我按照他的命令在桌上走路,抽出腰刀又放回刀鞘。我向主人的朋友致敬,用他们自己的话向他问好,又说欢迎他的到来,一切全是按照我的小保姆教我的话说的。
这个人老眼昏花,戴上眼镜想把我看个仔细。这一戴,却叫我忍不住大笑起来,因为他的眼镜就像两个从窗户照进房间来的满月。这一家人弄清楚我是为什么而发笑时,也和我一同大笑起来,老头子傻头傻脑,竟气得脸色都变了。就我不幸的遭遇来说,说他是个守财奴真是一点也不冤枉他。他给我的主人出了一个馊点子,让我主人趁赶集的日子把我带到邻近的镇上去展览。那镇在离我主人家约二十二英里的地方,骑马半个钟头就到了。我看到主人和他的朋友老半天在那儿窃窃私语,有时还指指我,就猜想他们是在打什么坏主意了。我偷听到了他们的一些话,有几句还听懂了。我一害怕就胡思乱想起来。可是第二天早上,我的小保姆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就将整个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我,她是从她母亲那里巧妙地探听得来的。可怜的小姑娘把我抱在怀里,又羞又悲地哭了起来。她担心那些粗鲁的俗人会伤害我。
他们把我拿在手里时说不定会把我捏死或者弄断我的手脚。她又说我的性情是那么朴实温和,对自己的面子又是那么顾惜,现在要拿我去给一帮最下流的人当把戏耍赚钱,我该认为那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她说爸爸妈妈都已答应她,“格里尔特里格”
是她的,可如今她看得出来,他们又要像去年那样来对待她了。去年他们假装给她一只小羊羔,但等到羊长得骠肥体壮时,他们就把它卖给了屠户。至于我自己,倒反没有我的小保姆那样担心。一直我都抱着一个强烈的愿望,总有一天我会恢复自由的。至于被人当作怪物带着到处跑这样不光彩的事,我就把自己当作是这个国家里的一个地道的异乡人,有朝一日我回到英国,人们也决不可能因为我有过这样的不幸遭遇来羞辱我,因为就是大不列颠国王自己,处在我的位置,也同样要遭遇这不幸的。
那位朋友的话我主人认为可行,到了下一个赶集的日子,就用箱子把我装着到邻近的集镇上去了。他带上我的小保姆,也就是他的小女儿,让她坐在他身后的马鞍上。箱子四面封得严严实实,只有一个小门供我出入,还有就是几个用作流通空气的小孔。小姑娘心很细,她把娃娃床上的被褥拿来放到了箱子里,好让我一路躺着。虽然路只有半个小时,但我却被颠坏了,弄得极不舒服,因为那马每步不但跨出四十多英尺而且起伏很高,箱子仿佛大风暴中的船只上下起伏,不过起伏还远远比船只要频繁。我们的路程好像比从伦敦到圣奥尔班'注'还要远一点。我主人在一家他常光顾的小旅馆前下了马。他先和旅馆主人商量了一阵,又把必要的准备做好,接着就雇了一名“格鲁特鲁德”,就是镇上的喊事员,通知全镇让大家到绿鹰旅馆来观赏一头怪兽;它大小还不及一头“斯泼拉克那克”(那是这个国家一种样子很美的动物,身长约六英尺),全身上下处处像人,会说几句,还能耍一百种有趣的把戏。
我被放到旅馆最大的房间里的一张桌子上,房间面积差不多有三百平方英尺。
我的小保姆紧挨着桌子站在一张矮凳子上,一边照看着我,一边指挥我表演。我主人为了避免人群拥挤,每次只让三十个人进来看我。遵照小保姆的指令在桌子上走来走去。她用我所能听懂的几句话向我提问,我就高声的来回答她。我边向观众致敬边在桌上绕行,说欢迎各位光临,还说了我学会的其他一些话。格兰姆达尔克立契给了我一个针箍大小的容器作酒杯,我拿起这盛满酒的杯子,为大家的健康干杯。
我抽出腰刀,学着英国击剑家的样子舞弄了一会。我又拿过保姆给我的当作枪使的麦杆耍了一阵;这玩艺儿我年轻时曾学过。那天我一共表演了十二场,常常被迫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那些舞刀弄枪的把戏,累得我有气无力,苦不堪言。那些看过我表演的人都大肆宣扬,所以人们准备破门而入来观赏。我主人为了维护他自身的利益,除我的小保姆外不让任何人碰我;为了防止出危险,他在桌子四周设了一圈长凳,远远地将我与众人隔开,以使他们碰不到我。但是,一个捣蛋鬼小学生拿起一只榛子对准我的头直扔了过来,差一点就击中了我。那榛子来势凶猛,真要是击中了我,我肯定是给打得脑浆迸裂,因为它差不多有一只小南瓜那么大。不过我很开心看到这小流氓被痛打了一顿,轰出了房间。
当着大家的面我主人宣布,下一个赶集的日子再同我一起来表演。同时他也给我准备了一辆更为方便舒适的车子。他这样做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第一次旅行下来我已疲惫不堪,加上连续八个钟头给人表演,两条腿快要站不住了,说话都有气无力的了。至少过了三天,我才恢复了体力。可是我在家中也得不到休息,因为方圆一百英里内的绅士们听说我的名声后,都赶到我主人的家里来看我。当时带着妻子儿女来看我的人不下三十个(乡下人口很多)。每一次我主人让我在家表演时,即使是给一家人看,他也要求按一满屋子的人数收费。虽然我没有被带到镇上去,可是有一度每个星期除星期三是他们的安息日我可以休息外,每天都很难安稳的渡过。
我主人发现我可能给他赚大钱,就决定把我带到全国各大城市去走一趟。他准备好长途旅行所必需的一切东西,又安排好了家中的事,于一七○三年八月十七日,也就是我到这地方后约两个月的时候,告别妻子,动身前往靠近该帝国中部,离家约三千英里的首都。我主人让他女儿格兰姆达尔克立契骑在马上坐在他身后。她把装着我的箱子系在腰间抱放在膝上。箱子里四周她都用所能找得到的最柔软的棉布材好,棉布下面垫得厚厚的。她把婴儿的小床放在里面,又给我预备了内衣和其他一些必需品,把一切都尽量搞得方便舒适。我们的同行人只有一个男仆,他带着行李骑马跟在后面。
我主人的计划是让我在沿途所有的市镇上都进行表演,而且,只要有生意,也可以离开大路走上五十或一百英里到村子上或者大户人家去演出。我们一路上慢慢地走,一天走不上一百五六十英里。格兰姆达尔克立契有意想照顾我,就抱怨说马把她颠累了。她常常答应我的要求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让我呼吸新鲜空气,观赏四野的风光,不过总是用一根带子将我紧紧地牵着。我们过了五六条河,那都比尼罗河和恒河要宽得多,也深得多,像伦敦桥畔的泰晤士河那样的小溪几乎一条也没有。我们一共走了十个星期,我像展品一样在十八个大城市被展出,许多村庄和私人家还不包括在内。
直到十月二十六日,我们才到首都,用他们的话说叫做“洛布鲁格鲁德”,意思是“宇宙的骄傲”。我主人在离皇宫不远的一条主要大街上找了一个住处,照平常的样子贴出广告,把我的个人情况详细描述了一番。他租下一间三四百英尺宽的大房间,又预备了直径六十英尺的一张圆桌,我就要在这上面表演。桌面上离桌边三英尺的地方围了一圈三英尺高的护栏,这样可以防止我跌下桌子去。我一天演出十场,所有人看了都惊叹不已,非常满足。他们的话我现在已经说得相当不错了,他们对我说话,每个词我都能听懂。此外,我还学会了他们的字母,不时还能设法解释个把句子。在家时格兰姆达尔克立契就一直当我的老师,旅途中空闲时她也教我。她口袋里装了一本与《三松地图册》'注'差不多大的小书。那是给年轻姑娘们看的一本普通读物,内容是关于他们宗教的简要叙述。她就用这本书来教我字母,讲解词义。
第三章
作者奉召入宫——王后从农民手里把他买下来献给国王——他和皇家学者们辩论——朝廷为作者提供了一个房间——王后非常宠他——他为祖国的荣誉辩护——他和王后的侏儒吵嘴。
我每天都很辛苦,不到几个星期,身体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的主人靠我赚到的钱越多就越贪得无厌。我瘦得几乎就剩一把骨头了。那农民见我的情形,断定我肯定是活不长了,就决定尽可能地从我身上多捞一把。正当他在那里这么自我盘算拿定主意的时候,从朝廷来了一个“斯拉德拉尔”(就是引见官),命令我主人马上带我进宫给王后和贵妇们表演取乐。有几位贵妇已经去看过我的表演,她们把我的具体情况及离奇的事情早向王后作了报告。王后和服侍她的那些人对我的行为举止非常喜欢。我双膝跪下,请求皇后准我吻一下她的脚;但我被放到一张桌上之后,这位仁慈的王后却把她的一个小手指头伸给了我。我马上展开双臂一把抱住,以最最尊敬的态度拿她的手指尖在我嘴唇上碰了一下。她问了我几个关于我的祖国和我的旅行情况的一般性问题,我都尽量清楚简要地作了回答。她问我是不是愿意住到宫里来。我一躬一直鞠到桌面,毕恭毕敬地回答说,我是我主人的奴隶,但要是我自己能作主的话,我能终身为王后陛下效劳,真是莫大的荣幸与光荣。她接着就问我的主人是否愿意将我高价出售。我主人怕我一个月都活不到了,正巴不得脱手,就要了一千金币。王后吩咐当场就把钱给了他。每个金币大约有八百个莫艾多'注'那么大,但是如果我们考虑一下这个国家的各种东西和欧洲的每一样东西之间的比例,再按照金子在他们那儿的高价来计算一下,这一千金币的数目几乎还不到英国的一千个几尼'注'。随后我就对王后说,既然我现在已经是王后陛下最卑贱的奴仆了,就请求陛下开恩,收下格兰姆达尔克立契为陛下效劳,同时让她继续做我的保姆和老师。她长期以来一直都在照顾我,那样关心,那样善良;她还懂得怎么照料我。王后答应了我的请求。征得那农民的同意自然很容易,女儿被选入宫还有不高兴的?我的旧主人向我告别,说他给我找到了一个好地方,然后就退了出去。
我一句话也没有同他说,只向他鞠了个躬。
王后看出我对他的态度十分冷淡,农民走出房间后,就问我是为什么。我大胆地对王后说,我并不欠他什么情;要说欠他什么,也只是他没有将在他地里偶尔发现的一只可怜无害的小动物砸个脑浆飞进罢了,而这点情我如今已充分报答了他。
他让我在王国内一半的地方演出,钱已经赚很多了,如今又把我卖了个好价钱。我跟了他以后过的那生活实在太苦,就是一个体力比我强十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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