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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探花宴的一rì也能算是整个长安的狂欢rì,毕竟在杏园的活动结束后,所有的进士都会驱马竞奔,遍游长安名园,所到之处,折得名贵花卉,同时在曲江池边有帝王赐宴,可狂欢饮酒,不醉无归。
长安的百姓也可以加入到这场盛宴中来,即使无法去皇家的曲江池边,但杏园却算是开放xìng的公共建筑,比较悠闲的百姓们,可以去杏园看热闹。
秀兰这一rì来太学所在的务本坊,却不是为了看热闹,而是在受了刺激,下定决心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后,便准备拿之前自己的收入去买蒙学的教材,她想学习写字。
少女逆反的心理甚至让她忽略了自己的xìng别,而由于她在家里五个孩子中排行第三,不上不下,最不受重视,所以父母对她也是疏于管教,这才导致她有这种“无法无天”的xìng子。
以前的秀兰在拿到自己的收入后,都是去买食物充饥,毕竟家中的经济压力较大,也就勉强温饱,两个哥哥还要下地干农活,自然要多吃些,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她也不能和弟弟妹妹抢东西吃,所以她不得不在这一年一度的科举时间中与父亲出来跑江湖,赚些外快。
没想到这次运气真的不错,碰到王维那样大方的世家子弟,自己收到的打赏虽然也要上交给父亲一部分,但却还留下不少,足够她去买蒙学的书了。
但秀兰却不敢把买书的事情告诉别人,总觉得自己这样做,一定会遭到某些人的鄙视,就算不鄙视,那也会非常不解,吃都吃不饱,还买什么书?
可秀兰却知道,如果认识字,并能够写出一手好字的话,便能起码当个记账的书工,去高门大户当侍女都有加分,她觉得这是改变自己命运的第一步。
不过此时,秀兰依旧是穿着非常土气的短衫,一副小厮打扮,看起来倒像是个营养不良的少年郎君,因为总是饿肚子,很少有吃饱的时候,所以秀兰的样子根本就没有长开,虽然眼大眉浓,但面相实在平凡,无法给人深刻的印象。
秀兰没想到这世上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情,那是一个青衫磊落的俊朗男人,正拿着一本书,皱着眉,似乎是在对书的质量很不满,而这个俊朗的男人,便是那rì自己送的榜帖主人——王维。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个新开的却已经小有名气的书店中呢?作为世家子弟,家中定有无数藏书……秀兰有些疑惑的想着。
这个书店小有名气的原因便是,其中的书籍价格稍显便宜,而书籍纸张的质量,更是比其他书店要好,毕竟有的书店居然还在卖汉朝流行的竹简书……
王维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很简单,这处书店算是他与崔璎珞两人搞出来的产业,其中造纸术与印刷术的改良,自然是由王维提出理论,崔璎珞将其完善,然后召集优秀的工匠,将其付诸实践后的产物。
其优点自然是将书籍的价格降了下来,当然也没有降太多,这只是一个试点而已,王维也不想这么快就将书籍普及,因为这个改良比较简单,无法形成技术壁垒,而这书籍的质量,他是真的看不下去。
作为一个想要在古代垄断传闻、舆论的政客,他所要做的,便是成为这造纸、印刷行业的真正龙头,起码得将自己的技术提高到一定的层次,才能逐渐将技术扩散。
这次王维要去杏园赴宴,骑马路过自己这家名为“新华”的书店,自然兴致突发的视察一下,毕竟前段时间忙于科举,即使已经看过成品,那也只是匆匆检阅,不过他现在倒是十分信任崔璎珞的科学技术天分了。
在王维看来,崔璎珞就是真正的天才,堪比牛顿、爱因斯坦那样的人物,其作用比他这个只知道争权夺利乱放嘴炮的文科僧、公知jīng英之流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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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处女作
() 而至于为什么历史上没有出现这号人物,王维觉得十分正常,一切都是体制的问题!这貌似是公知jīng英们最喜欢强调的问题(笑)。
不过封建帝制对女xìng的压迫确实不言而喻,相夫教子是每个女子最重要的技能,更别提有时候还不得不进行传说中的宅斗宫斗,这jīng力全放在宫斗宅斗上了,哪有什么机会搞科研。
尤其是像崔璎珞这种名门望族出身的嫡女,即使童年时因为家长的宠溺无须被封建礼教的荼毒,rì后嫁入夫家却也会不得不遵守这样那样的规矩,退一步讲,就算本来那个没被穿越的王维,依旧能够放任妻子做自己喜欢的事,但世俗的目光呢?
这个世界是如此残酷,以至于平庸的大众总是难以容忍异类的存在。
但现在不一样了,首先王维已经不是原来的王维,而是融合了以前王维灵魂的现代人,他不仅能够引导崔璎珞更加容易的对“未来科学”进行理解,还能够保护崔璎珞远离世俗的眼光。
能够凌驾在世俗之上的,便是极权,任天下人怒骂而面不改sè,那是因为有这样的底气,人会在意蝼蚁们的动作?
王维合上这本薄薄的《三国演义(一)》,作者名是未落,算是王维与崔璎珞两个名字中取出一个后谐音字组成的,倒是颇有些文艺小清新,一看就是出自崔璎珞的手笔,别以为理工科女孩就不会玩文艺。
女孩天生就是浪漫而文艺的,所以她们时常说人的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为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为说走就走的旅行。
呵呵。
王维虽然觉得这笔名很怪,因为这个时代的笔名应该是XX居士、XX散人之类,怎么可能是“未落”这种没头没脑意义不明的东西,但他也懒得破坏崔璎珞突发xìng的文艺小清新。
反正他这自己写出来的《三国演义》就是做实验的,重点在于书本,而不是书的内容,他这本书情节大致类似罗贯中的那本《三国演义》,但却是用自己的文笔写的,倒不像罗贯中的那么通俗直白,而是更符合唐朝士大夫的阅读习惯。
如果硬要说这文笔是什么风格的话,那应该算是rì后唐宋八大家的那种平实的散文风格,类似柳宗元的《小石潭记》那种,文字优雅清新兼具美感。
因为不是完全的抄袭,而是一种改编,所以王维写的比较慢,不过就算他想要完全抄袭也没这个记忆力,即使他这具身体的大脑确实不错,勉强能做到过目不忘,但以前的他可没这么聪明的脑袋。
再说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完全是尊刘贬曹,而王维的这本《三国演义》却没有这样做,他的构思更加jīng巧,比起罗贯中那比较零散,看起来主角很不明朗的三国来说,王维的三国却是每一本都有一个明确的主角。
用比较现代的话来说,王维改编的三国,更具有代入感,如果有人喜欢曹cāo,那大可以找到主要写曹cāo的那一部,里面会详细刻画曹cāo的形象,各种心理描写、外貌描写非常多,yù扬先抑、装逼踩人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桥段更不用说了,这显然就是让代入曹cāo这个主角的读者,以产生爽感。
比如曹cāo作为宦官收的义子,未发迹时遭到某官员的鄙视,这是前期压抑的时段,结果曹cāo挟天子以令诸侯后,某官员却不得不在曹cāo手下做事,曹cāo却如同施舍一般原谅了这个官员,这样笑眯眯的打脸,无疑很具有爽感。
当然也少不了刘备的扮猪吃虎,王维安排了这样一个桥段,刘备这个一开始卖草鞋的,被某人鄙视,他觉得刘备这辈子也就永远是个卖草鞋的了。
结果刘备在发达之后,某一次微服私访,结果又碰到那人,那人却不长眼,再次鄙视刘备,然后刘备身边却突然跳出一大帮侍卫,口称“主公”,把那人彻底吓尿了。
明明放在后世是非常烂俗的桥段,但在王维妙笔生花之下,却让崔璎珞这个唯一的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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