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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维之的脸顿时和便秘了一样,他才二十三岁,还风华正茂好不好?怎么就被这么大的孩子喊叔了?
傅桃打算得很好,上辈子她都不知道大姐是什么时候和这个人渣好上的,这辈子她一定要擦亮眼,好好地看着他们,务必不能叫他祸害了自己大姐!
此后,她就常来请教沈维之问题,沈维之所在的生产队,傅卫东是生产队大队长,管着给他记工分,沈维之不敢拒绝大队长的闺女,讲得颇是尽心。
九月份又开学的时候,傅桃已经简单地打了个基础,傅卫东数出五块钱来,带着她和傅秀去了镇上的学校,给她办了入学手续,傅桃终于如愿。
在学校里,傅桃很快成了风云人物,她出手大方,身上常换常新的衣服,漂亮的头饰,还有经常在校门口等着接她的那个英俊的&ldo;韩哥哥&rdo;……一切的一切都让学校的女生们津津乐道。
在知道傅桃是傅秀的侄女后,对比过傅桃的衣饰鲜丽和傅秀的衣着朴素后,不少人甚至因此怀疑傅秀在家是个小可怜,不受家人重视了。
傅秀自然是啼笑皆非。她寄出去的第一封信已经得到了回信,在信里,叶静还夹了几张邮票,让她回信的时候用。
时光如流水一样逝去,夏天变成了秋天,秋天变成了冬天。
这个秋天,家里为新生命的到来做了诸多准备,这会儿得到物资艰难,要备齐东西,就得早早动手。
傅卫东还突发奇想,要给未出世的儿子备下小毛毯,城里大商店卖的那种当然买不起,不过他可以自制。
从收集羊毛,纺毛线开始,傅卫东干得很有劲儿,只要一想到这是给儿子的,他就干劲十足,一点儿也不累了。
傅秀看得心动,也想法儿寻了些羊毛来,蹭着大哥的东风纺成毛线,又央着老爹带她去染坊给毛线上了色,请老娘教她织毛衣。
马艳红手巧,会织的花样儿多,傅秀手也不笨,在她的指点下,几乎是日夜不停,织了大半个月,终于织好了一件红里带黄的毛衣。
毛衣整体是红的,只在红线中夹杂着星星点点的黄,看上去温暖厚实。
这是她织给姐姐的。
两人相隔太远,除了书信,没有交流的方式,反而让傅秀心里牵挂得更深,尽管知道叶静绝不会缺一件毛衣穿,她还是耐不住巴巴的织了一件。
她记得,夏天见面的时候,叶静比她略高些,并不比她胖,身量纤细,她特意把毛衣做成了休闲款式,宽宽大大,应该不会有不合身的问题。
马艳红原本以为闺女长大了要俏,织毛衣自己穿,谁知道她费了这么大力气,竟然是给别人的,当着傅秀的面就抱怨起来,&ldo;都是认识了个北京人,你看桃儿,就有本事大把大把往家拿东西,你呢,倒一个劲儿往外送。&rdo;
傅秀只是扭头不说话。
进了腊月,这天一大早,天上就飘起了小雪,吃过早饭不多一会儿,韩天君围着围巾戴着护耳骑自行车来了到傅家,说带傅桃去镇上赶集。
正是采办年货的时候,这两人走了不久,家里其他人也收拾起来去赶集了,傅秀留下看家。
她做了会儿作业,抬头望见外头的窗棂子上已经积了一层雪花,晶莹可爱,再一看墙上挂着的表,十点四十五,已经快中午了,便放下手里的笔,到灶上点火做饭,温了温昨天剩下的杂粮粥。
白菜凝固在玉米糁子里,在烧热的锅中渐渐化开,傅秀往里撒了点儿盐,盖上锅盖,蹲在灶间等着它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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