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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四毕业后就去英国留学了,维杰比我晚一年来英国深造,中间异国恋了一年。大三结束的那个暑假,我被迫跟父母坦白了,因为我和维杰的聊天记录不小心被我爸看见,那是我的失误,我不该没锁屏就把手机扔在餐桌上,转身去吃冰淇淋。我哥和莎莎帮了我很多忙,妈妈原本就是个设计师,虽然职业生涯不温不火,但艺术审美让她的思想不至于很狭隘。她花了两个星期接受了现实,但做我父亲的思想工作整整花了一年的时间。我一直都是让我父亲失望的孩子。
我真的很喜欢莎莎,天天盼望着她和我哥结婚。她有时会和我哥来英国找我玩,在生活乐趣方面,他们是特别贴合情侣,极限运动、旅游探险、大海沙滩,无一不热爱。走在路上时,莎莎那仿佛与生俱来的自信气质,如同阳光下的伦敦大道,色彩斑斓,坦坦荡荡。她和我哥都深深地改变着我,当然我哥少一点。维杰是彻底翻转了我的生活。
我从更衣室回到房间,爬上床,双腿跪在维杰身边。他手里翻着本杂志,内容是什么我不感兴趣,全都是字。他也只是随意翻阅,马上就搁到一边,手臂揽过我的肩膀,使我靠进他的怀里,在耳边说:“都来英国了,顺便扯个证吧。”
我手腕上戴着粉红色的手铐,下意识想动,却想起手腕分不开。我眼睛瞪得大大的,卡壳了半天才说:“什么?”
“扯证。”
“现在太早了吧。”
维杰努了下嘴,手轻轻拉动我的项圈上垂下来的链条,我脖子不由地往前倾了倾。他看着我说:“不一样的吗,日子依然这么过着。”
“你认真的吗?”
他微微不悦:“嗯,你不愿意吗?”
我摇摇头:“不是,我很开心你这么说。但现在太早了,等过几年吧。”
“现在不是很方便吗?打个车五分钟就到了。”
“维杰,我今年才二十三岁。”
“我也二十三岁。”
我叹了口气:“再让我考虑一下吧。”
结果等我读完研究生回国,我们已经有了三个月的婚姻关系。我几乎要擦冷汗,但我从没想过和维杰分开,生活正如维杰所说的,还是和平常一样。
维杰的父亲在f城开了分医院,让维杰去那里工作,我也便在f城考了编制,在一所中学里做英语老师。实习期间,我想起了曾经的吴老师,那张脆弱、丧气而平静的脸,没有起伏的声音念着英文,他的目光似乎在向学生传递着什么,我看到了疲沓,这使我一度认为做老师很可怕。等我真正教书的时候,才发现确实很可怕,一切因学生而异。
第一次实习教的班,学生顽皮得厉害,好在我每天只上一节课,上完马上退居一旁,只有在面对成绩的时候,我才不得不再次面对令人消沉的现实。我中途想过辞职去当名翻译,好在后来教的班相对乖巧,女生居多,走在路上喜欢围着我问问题,好学的精神和甜美可爱的笑容又令我重新振作起来。
我想知道吴老师现在在哪里,他还好吗?站到了他的视角,我发现我身上所发生的一切,同样令他陷入困苦与不安的境地,像镣铐一样,锁着脖子与四肢,我们无法逃离,却找不到解脱的办法,只能站在原地,尽可能地将疼痛减到最小。我和他很像,本质上来说,我们都是一样在面对与他人关系的困境时,想要独自一人,永远独自一人,宁愿遮住双眼,继续前行,捂住耳朵,听不见风声。然而柔软的心却让我们不得不停下脚步,转身回到困境里,蹲下来抱住自己,也抱住受伤的孩子。
我跟维杰商量想养一条小狗,我喜欢可爱的毛茸茸的动物,维杰同意了,隔天我就跑到宠物店抱回一只小幼犬。其实我早就相中了这只白色小狗,是一条拉布拉多犬。每回经过宠物店玻璃窗前,我总会被它黑黝黝的眼睛吸引,像两颗饱满的小黑豆,湿漉漉的。它看着我时很安静,眼皮往下耷拉,慢悠悠地晃动着短小的尾巴。我觉得它有想法,就是很奇怪,我们的对视就像在对话,我能感觉到它想告诉我什么。如果它能说话,会告诉我什么呢?
现在,我把它带回家了。
维杰讨厌小狗,表面上讨厌,因为豆子喜欢在我和维杰亲密的时候,奔跑到我们中间,兴奋地跳上跳下,狂甩尾巴,以为我们在玩游戏,嘴里有好吃的,好吃到要嘴贴着嘴相互争抢。它有时以为维杰在欺负我,当我在维杰身体下被挤压出声音的时候,它就在门口焦急万分地狂吠,就像我快死掉了一样。
“妈的,总有一天把它卖掉。”维杰抱着手臂,瞪着豆子咬牙切齿。
维杰还讨厌另一个人,就是灰足,表面上讨厌,实际上是烦他话多,按照原话是耳朵都要流血的那种程度。灰足在我和维杰合租的时候,偶尔会来找我聊天或约出去玩,那时候维杰就看他不爽,不过当听到灰足跟我说“你新室友还挺帅的”的时候,他眉头就舒展了。
灰足知道了我和维杰的关系后,依然同我保持着原先的关系,他真的特别善良,出差经过f城的时候总会来我家做客。我参加了他的婚礼,新娘不是原来的女友,完全的新面孔,长相是江南女子的温婉,声音细腻动听,难怪灰足会倾心。灰足在婚礼的舞台上看起来很幸福,泪水流了一脸,妻子反倒很淡定,甚至戴完戒指的时候,不忘擦了下灰足的脸才去亲吻。后来有一天,他妻子在我们家聊天的时候才坦白,当时婚礼上看到灰足哭成那样觉得很丢脸。她现在开了家网店,自己当老板赚钱。
实习期结束以后,我出差到z城的双语学校听课,依然是不变的建筑,将过去那个夏日所发生的一切重新填充上细节。我第一次看见这所学校的校服,是英伦风格的灰白西装和衬衫,有些女生会戴着发箍,晃动披散的头发,神采奕奕地从我面前经过。我听完课的时候喜欢到处转悠,在多年之后走上同样的路径,在篮球场上看男生打篮球。站在场外,我抬头望向那扇窗户,想象着那时的我坐在座位上,撑着脑袋假装看书,实际上在偷偷眺望篮球场,眺望维杰帅气的身影。
我来到寝室楼底下的草坪上,灌木和杂草都被修理过,看起来远比我记得的草坪要宽阔很多,但那块涂着黄黑标签的石板,柱子,墙角根,都告诉我这里依旧是当时的那块草坪。我的衣服掉落在地上,维杰在夜幕的掩护下,对我做了终身难忘的事情。当时我确实怀疑维杰脑子出问题过,但我也病得不清。
我来到器材室旁边,与校园围墙的狭小缝隙前,里面依然很脏乱,多了一把坏掉的竹条扫帚。原来这里的墙面上全是灰尘和涂鸦,我当时来不及都看仔细,这里是我和维杰第一次接吻的地点,那时候我体内有什么已经死掉的东西在慢慢苏醒,我仿佛在黑暗里被拥抱着。我开始想要更多,更多更多,我想要从吻中去触碰维杰更深、更内在的东西。
离开的时候我回头看这座学校,一所平常的校园,没有人了解这里曾经发生的一切,每天每月每年,都会有旧的地方发生新的事情,我的一部分属于这里,源于这里。
维杰的银色汽车停在校门口来接我,他摇下车窗,看了学校一眼,对我说:“待会儿你想吃什么啊?”
“鳗鱼饭怎么样?”
“行,上车。”
我冲他笑了起来。
十七岁那个刻骨铭心的夏日,我在父亲的车上,隔着车窗,望着他渐渐消失在视线的一头。那时我就想大声呼喊维杰,求你带我回去吧,带我回到那个夏日,回到你的身边。现在,他带我回去了,带我走进了新的夏日里。
或许,维杰,无论你是在那个夏日、冬日,还是仅仅在街上从我的视野中经过,我都会在看到你的第一个瞬间爱上你。这不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凡是构成你的一切,都会永远、永远地吸引着我,就像宇宙里看不见的能量,一直引导着整个宇宙规律性的运转,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神明。而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你也都会带走我,永远、永远,在朝我靠近。
“维杰,”我在副驾驶上注视着维杰,轻声说道,“我好爱你啊。”
“你又突然来一下,”维杰摸了摸鼻子,“我也爱你啊,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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