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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跑的大食人还没有跑几步就被程处默追上,马朔在他的后背猛抽一记,大食人就吐着血飞了起来,程处默纵马掠过,俯身抓住他的腰带,就把他横放在马背上,转回车队。
大食人的驼队散开,数百匹高头大马如同铁流,嗷嗷叫着冲下小山坡。
公输甲扯下弩车上的麻布,对着人最多的地方,扳动了机弩,一声仿佛撕裂布匹的声音传来,冲在最前面的大食人胸前瞬间就多了一个大洞,身体也被攻城凿高高的带起,朝后面摔下去,当攻城凿动能消耗光的时候,有三个大食人被串在五尺长的攻城凿杆上,顷刻间就被冲锋的战马踏成肉泥。
大食仿佛并不畏惧死亡,依然疯狂的催马,要把马的速度提到最高,又是两只巨箭飞了出去,每只都恰好攻击在大食人冲锋队形的尖角,每一支巨箭都会在人群里开出一条血路。
乱奔乱跳的无主战马稍微阻挡了一下大食人的速度,这时,老庄已经下令前排的弩手扣动扳机,上百根黑色的弩箭嗡的一声就飞了出去,这些都是纯钢打造的特殊的无尾弩箭,速度比普通的有尾弩箭快得多,大食人的皮制盾牌根本就不能给他们以保护,三棱的箭簇轻易地割裂了皮盾,深深的扎在他们的身体里。
混乱的战场上云烨发现自己清醒无比,没有半点不适,由于处在下风位,风卷着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他居然很享受的长吸了一口气,似乎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
(未完待续)
第二十五节 餐前小游戏
战争就是你死我活的杀戮场,在大食人死了一地以后,他们也开用弓箭了,虽然不太密集,却很有准确性,车队防御圈里不时有闷哼声传来,偶尔夹杂着低低的惨号声,程处默手提大盾,将云烨护了个严严实实,新新的盾牌上连一支箭都没有,不像老庄的盾牌早成了刺猬,给弩车装上防护实在是太英明了,公输甲只需要透过钢丝编成的窗口,就可以清清楚楚的看见敌人的动静,身后有两个膀大腰圆的辅兵专门给他上弦,他只负责开火,现在他已经不管近处的敌人了,只是仗着弩车超远的射程,狙杀后面的援军,云烨亲眼看见一匹战马被一只攻城凿从前胸穿到肛门,倒地之后艰难的踢两下蹄子,就再无动静。
云烨越来越闲,他身边两丈之内没有一支箭,程处默也很无聊,他把盾牌交给云家护卫,自己回到战马旁边,随时等待出击,在大食人的又一轮进攻被粉碎之后,云烨车队仅有的五十名骑兵,在辅兵们的帮助下推开爬犁,开始反击。
程处默,老庄两人呐喊着冲进敌阵,马朔如同出海的蛟龙,不停的在人群中翻滚,那些大食人越战越少,却还是不肯离开,尤在与唐军酣战。
这是一场奇怪的战争,他们似乎就不是来打仗的,而是来送死的,辅兵们开始越过爬犁,向战场推进,老牛的亲兵头子喊着云烨听不懂的号子,督促着辅兵们一轮轮的射杀残余的大食人。
辅兵们终于到达了战场,发一声喊,抛掉手中的弓箭,开始用横刀,长矛对付跑不起来的骑兵,无论多么精锐的骑兵,跑不起来那就比步兵都不如,四五个人对付一个,很快就结束了战斗,那些骑兵从头到尾都没有求饶一句,只是发出野兽一样的嗷嗷声。
孙思邈从爬犁后面越了过来,来到云烨面前问:“这些是什么人?胡子?”
“看装束打扮是大食人,但我相信他们不是,默罕默德本人就在麦地那,不信伊斯兰教的人恐怕都被杀光了,要知道,默罕默德传教可是一手拿古兰经,一手拿刀剑的,信我这生,不信我者亡。这些日出不朝拜,还带着美酒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穆斯林,你说是吧?”云烨回头问那个被程处默抓来的家伙。
事实再一次证明,翻译官都是怕死的,这家伙也不例外,扑倒在地上抱着云烨的脚,不停地亲吻云烨的鞋子,被他一脚踢开。
“说吧,你们是谁,为什么要欺骗我们?”
“全能而勇敢的将军,我们只是派来请您去参加一场宴会的仆人,那些该死的奴隶,只是宴会前的一场小游戏,我们的客人都喜欢在宴会前玩一点小小的游戏,卑微的阿卜杜拉以为将军阁下也喜欢,所以就安排了这样的一场小游戏。”程处默他们大怒,以为这个叫阿卜杜拉的混蛋在胡说八道。
云烨却信了,波斯的贵族有这样的习俗,他们用奴隶的生命来取悦客人,为了不影响客人的心情,他们会把奴隶的舌头割掉,就是为了不让奴隶临死前的嚎叫,影响客人喝酒的心情,他们认为,贵族之所以是贵族,就是因为有高贵的同情心,所以每次都会给这奴隶安上一个罪名,比如这次,他们安排的是欺骗之罪,欺骗一个贵族是要被杀头的,所以贵族可以心安理得的杀掉他们,而不必付出高贵的同情心。
掰开一个奴隶的嘴,果然,没有舌头,三百名奴隶,这就是邀请云烨去喝酒的代价。
云烨现在简直要气得爆炸了,怪不得他们的战术会如此的死板,怪不得自己身边连一支箭都没有,想必自己要是冲进战阵,那些奴隶连反抗都不敢吧?妈的,你手里的是奴隶,可以随便糟蹋,我手下都他娘的是同伴,现在死了六个,只因为要逗个乐子?是哪个王八蛋这么干的?
看着脚下的阿卜杜拉,这名字是大食人的名字,也就是说,这些奴隶都是大食人,那些不信奉安拉的异教徒。云烨铁青着脸,对老庄做了一个砍头的手势,老庄没有半点犹豫横刀在阿卜杜拉脖子上只是一拖,那颗人头就滚落了下来。
漫步在战场,只有寒风吹过,云烨的心比这寒风还要凄凉,躺在地上的奴隶没有战甲,只有简单的衣物,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全是大片大片的冻疮……风卷起了地上的白雪,有一阵叮咚叮咚的驼铃声传来,声音优雅而活泼,一头白色的小骆驼从漫天的雪粉中走出来,宛如一个精灵,它停在阿卜杜拉的尸体旁边,跪卧了下来,嘴里不停的反刍,就像在说话。它背上有一个银盒子,打制的非常精美,程处默扭开小锁,发现里面是一张请柬,请柬是一卷洁白的羊皮卷。
许敬宗打开羊皮卷,轻声念道:“云侯不远千里而来,余心甚喜,特遣帐下二三子,相戏于阶前,聊博军侯一笑。今有波斯之佳酿,诸国之美人,与白雪起舞,迎北风颂歌,美不胜收。余甚盼与云侯共谋一醉,可否?”
许敬宗念完羊皮卷上的字,愣愣的看着云烨,以他的见多识广,也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请客的,这就是他娘的一个变态,与白雪起舞,迎北风颂歌?这是赤裸裸的要挟,如果不去,明天肯定有好多冻得硬梆梆的美女送过来,这是谁?这么了解我,这么清楚我的弱点?
抛去他伪造公文这一点,他依足了贵族礼仪,尽管是他们的礼仪,从他可以轻轻松松拿三百人作戏就可以推断出他的手下远远超过了三千人,连颉利也没他这么大的谱,不去不行啊,这家伙要是再派五六子帐下相戏,老子的这点人手不够他塞牙缝的,就是加上身后的五百精骑也很成问题啊。
没说的,换衣服吧,人家是贵族,老子也是贵族,总不能叫他小看了吧,老孙不能去,程处默不能去,只能和许敬宗,老庄一起去。让孙思邈把程处默看住,千万不要给我范二病,现在形势不好,只能见招拆招了,一个弄不好,大家全部完蛋,把这个道理给程处默讲了好几遍,才把小骆驼赶起来,让它往回走。
跟着骆驼前行,云烨全身黑色的裘皮大氅,头上戴着裘皮软帽,脚下是一双鹿皮暖靴,斗篷上缀着一颗龙眼大小的黑色珍珠,也不知姑姑从哪里弄回来的,反正云烨这一身把云家的财力形象一下子提高了好几倍,在长安,云烨打死都不穿这身,太烧包了,上次只是试着穿一下,把辛月笑的趴床上起不来,说她只看见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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